•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20:11:41 股吧网页版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延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意见,运用专长对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延国,男,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北京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其中包括 1 次年度股东会及 4 次临时
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其他

于延国 5 5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对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计划、重大资
产重组、对外投资、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相关事项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于延国 16 16 0 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申请银行授信、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以下为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率

于延国 6 6 100%

2、2025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推出、作废、授予、归属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以下为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率

于延国 6 6 100%

3、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7 次会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以下为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率

于延国 7 7 100%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依法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