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2026 4 13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204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止新增注册
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852,867.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28,852,867.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82 号”《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批准,贵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8 亿元的注册申请。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6,861,82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6.75 元,
增加股本人民币 16,861,826.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6,861,826 股,发行价格 106.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9,999,925.5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8,425,473.41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44,447.4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8,230,004.64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6,861,826.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1,771,368,178.64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28,852,867.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28,852,867.00 元,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3 月 5 日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22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714,693.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45,714,693.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换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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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止 2026 年 4 月 13 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认缴新增
股东名称 知识产 土地使 其中: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 货币 实物 股权 合计
权 用权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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