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在对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丛麟科技”“公司”“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刘永泽、潘杰克
(三)现场检查人员
刘永泽、方路航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6 年 4 月 20 日、2026 年 5 月 11 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六)现场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股东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关于丛麟科技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审核说明,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募投项目、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公司拟调减“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基地刚性填埋场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5,000 万元,并将该等募集资金投资于新增募投项目“射阳港经济区(工业区)危险废物处置改扩建项目”,优先推进“射阳港经济区(工业区)危险废物处置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保荐人提示公司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计划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变化、积极评估论证市场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内部情况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影响,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调整,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此外,新项目的最终效益受到未来市场需求和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影响,存在一定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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