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建国作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建国,1972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
大学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
担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学院)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现任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854.SZ)独立董事、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300140.SZ)独立董事、丛麟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历
次董事会、列席历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董事 次未亲自出 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会次 席董事会会 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议 数
刘建国 9 0 9 0 0 否 5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各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均对公司事先提供的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对需表决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各次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战略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