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6,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宗坚先
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9.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65.8312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3886%
实际回购金额 5,020.2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8.61元/股~17.73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8 月 5 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22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 8月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2024 年 10 月 29 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2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00 元/股(含)。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316,65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8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658,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8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73 元/股、最低价为 8.61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0,202,577.6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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