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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菲沃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菲沃泰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菲沃泰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8 号),同意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 83,868,089 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335,472,35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60,980,72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491,628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
为 Favored Tech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Favored Tech”),锁定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08,533,334 股,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 62.16%。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208,533,334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8 月 4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根据公司《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 Favored Tech,所作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得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4、本企业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中有关股份流通限制的要求。

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持有公司发行前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限售承诺期满后两年内,为保持发行人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的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

2、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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