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6 18:33:00 股吧网页版
菲沃泰: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 年 3 月 16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00 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33,547.2356 万股的
2.68%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3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0 万份
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报送董事会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
意见。

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06)。

3、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6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4、2026 年 3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并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
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3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3 名
激励对象授予 900 万份股票期权。

5、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同意以
2026 年 3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0 万份股票期
权。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相关事宜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三)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