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7:40:27 股吧网页版
菲沃泰: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送达。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 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
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 董事长宗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菲沃泰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 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
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竹民》《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