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海燕)
2025 年度,本人宋海燕作为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海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01
年 4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2013 年 4 月至今,
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涉及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召开的各次会议,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共计出席 13 次董事会,不存在委托出席以及
缺席的情形,对表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股东会 4 次,本人在股东会上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本人参加了公司 1次业绩说明会,就中小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关注,提出回复建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本人所在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的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了解了战略委员会涉及的投资项目情况;本人在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了解了各次审计委员会涉及的公司财务情况。本人在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时,对审议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在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认真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解,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 年 4 月,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公司 2024 年年审的审计结果、审计开展情况进行沟通,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等;2025 年 12 月,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5 年年审的审计工作重点、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服务范围等事项。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和归属等事项进行审查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采纳本人提出的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就公司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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