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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1 22:45:48 股吧网页版
盟科药业: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吉冬梅女士的辞职报告,吉冬梅女士因任职单位内部调整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吉冬梅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吉冬梅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对吉冬梅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潘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如吴潘成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补选吴潘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吴潘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此前,公司已收到独立董事黄寒梅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寒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需增补1名独立董事。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黄寒梅女士将继续行使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怀颖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赵雅超反对理由:在与张怀颖女士的沟通中,了解到她本人目前工作生活在深圳,并因为家庭原因需要未来一段时间北京深圳双城往返,不确定她是否能够有足够多的时间服务我司;此外,张女士没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独董的经验。希望公司可以推荐能保障服务公司的时间,以及经验更丰富的候选人,故投反对票。

经公司股东Genie Pharma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将股东Genie Pharma提名的蒋德权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蒋德权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当选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怀颖女士、蒋德权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候选人均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并取得科创板培训记录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怀颖女士、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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