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形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监
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南京海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鲸药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257.86万元(含本数)。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30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95,712,103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就本次发行出具的注册批复为准。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交所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额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具体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257.86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研发与经营投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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