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启动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文件的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立信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及时、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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