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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57:21 股吧网页版
美埃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 号),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美埃科技”或“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6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9.19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98,078.40 万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6,665.49 万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231.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9,181.06 万元。公
司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美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美埃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进行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本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5 年 3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美埃科技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 128 号 302-1、302-2、

303-3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 200 号国华金融中心 B 栋 20 楼

法定代表人 高稼祥

保荐代表人 王珏、方雪亭

联系电话 021-6111897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美埃科技

证券代码 68837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440 万元

股本 人民币 13,525.1944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10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实际控制人 蒋立

董事会秘书 Chin Kim Fa(陈矜桦)

联系电话 025-5212439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公司因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相应第一个归属期届满且满足对应考核指标,行权后公司股本上升。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注册资本和股本存在差异。

四、保荐工作概述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
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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