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00:50 股吧网页版
美埃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毕马威华振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
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邹俊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数量 247 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 1,4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330 人。
(7)毕马威华振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9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要求。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2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3、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