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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6:31:55 股吧网页版
迪威尔:迪威尔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5-029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一次,相关情况及公司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情况说明

2023 年 8 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口头警示,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明,2023年 6月 29日,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误将募集资金账户中的 2,280.78 万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中,在保荐机构督促下,公司于 8月 7日将相关资金转回。保荐机构逐笔核查前述期间该一般户内银行流水、未发现转出资金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情况,并在持续督导报告中对此发表核查结论。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3.3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5.1.2条、第 5.2.1条,决定对公司、财务总监李跃玲予以口头警示。公司应当尽快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整改措施

公司自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的监督下,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将转出的募集资金立即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将转出的募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关于募集资金 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

2、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提升合规意识

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组织证券部、财务部等相关管理人员进一步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深化培训学习,加强相关人员对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强调及提升其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3、严格审批流程,强化内控管理

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了认真分析,排查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风险点,对本次问题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以切实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水平。公司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流程,细化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对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流程,在财务负责人审批之后增加证券部审批流程,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公司后续募集资金管理中要求财务部在每个月
结束后按项目整理汇总募集资金台账,并报证券部审查,以及时监督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明确募集资金审批责任制,进一步强调募集资金审批人员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责任。

通过本次整改,公司对募集资金及财务相关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有利于公司规范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对此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此事件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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