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6-015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迪威尔(南京)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精工”)、德普希投资有限公司(英文:DEEPC INVESTMENT PTE.LTD.)(以下简称“德普希”)及豪利科技私人有限公司(英文:HME 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HME”)。
担保金额: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南京)精工、德普希及 HME 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000.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预计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南京)精工、德普希及 HME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
因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之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
(二) 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
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子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与上述担保有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 迪威尔(南京)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张利 20,000 万元人民币 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 2012 年 6 月 18 日
精密锻件研发、生产、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维修、销售;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销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资信情况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已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75,818.01 75,798.53
负债总额(万元) 24,477.36 23,955.18
净资产(万元) 51,340.65 51,843.35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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