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658 号),于 2020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828.42 万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 688378。
法定代表人:轩景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671930129。
注册地及总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 A 座 19 层。
主要经营活动:本公司属专用设备行业,公司主要从事 OLED 产业链上游环节中的 OLED
用关键功能材料(包含有机发光材料和其他功能材料)与蒸发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
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其中 OLED 用关键功能材料为 OLED 面板制造的核心材料,蒸发源
为 OLED 面板制造的关键设备蒸镀机的核心组件。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
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
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净利润的 5%为标
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
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
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
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金额占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上,且计
应收款项 提金额超过 500 万元,或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占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上,且金
额超过 500 万元
预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变动幅度超过 30%
值发生重大变动
重要的在建工程 投资预算占现有固定资产规模比例超过 10%,且当期发生
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 10%以上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当期资本化金额占当期研发投入比 10%以上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 万
元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单项投资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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