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8,284,2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57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4,042,3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803,993.63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0,238,400.37 元。截
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 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7 号),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145,90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22.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5,712,088.9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063,858.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70,648,230.51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到位,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同日出具了中名国成验字【2026】 第 000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 27,000 万元(其中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 万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现金管理业务操作,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专项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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