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6 19:06:21 股吧网页版
华光新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二月

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保荐人”或“银河证券”)接受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光新材”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华光新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银河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目录

声明...... 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8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和内核意见...... 8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1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2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12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12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五、本次发行符合《审核规则》规定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 17

六、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有关规定...... 18
七、本次发行满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 19
八、本次发行满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8 号》的相关规定... 20

九、本次发行满足《承销细则》的相关规定...... 22
十、关于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为本次证券发行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 22

十一、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23

十二、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5

十三、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9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姚召五和李强接受本保荐机构委派,具体负责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尽职推荐工作。

姚召五,男,保荐代表人。具有十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负责或参与了华光新材 IPO 项目、思科瑞 IPO 项目、哈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湘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双环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浪潮软件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风华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

李强,男,保荐代表人。具有十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负责或参与了新致软件、品茗股份、国能日新 IPO 项目,华微电子、海尔智家、海螺水泥、广田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驰宏锌锗配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接受本保荐机构委派,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为盖鑫。

盖鑫,男,具有九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了思科瑞、华光新材 IPO项目,湘财股份、双环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哈高科、天瑞仪器发行股份购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