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19:58:01 股吧网页版
华光新材:华光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7号),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893,0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0.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8,999,977.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388,510.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3,611,466.6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9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18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光焊接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 项目进度
号 金额(注 1) 金金额(注 2)

1 泰国华光钎焊材料生产基 24,930.00 19,900.00 - 实施中

地项目(二期)

合计 24,930.00 19,900.00 - -

注1:扣除发行费5,388,510.7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3,611,466.69元。

注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6年3月9日到账,截至2026年3月27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9,005,295.60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