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新材”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7 号),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893,04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0.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8,999,977.4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388,510.7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611,466.69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18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光焊接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泰国华光钎焊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24,930.00 19,900.00
合计 24,930.00 19,900.00
根据《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拟投资项目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95.00万元,本次置换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 已用自筹资金预 本次拟置换
号 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金额
1 泰国华光钎焊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二 19,900.00 2,695.00 2,695.00
期)
合计 19,900.00 2,695.00 2,695.00
注:涉及以外币支付的交易,均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388,510.78元(不含税),其中承销保荐费 用2,539,150.77元(不含税)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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