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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19:58:03 股吧网页版
华光新材:中国银河证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新材”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光新材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7 号),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893,04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0.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8,999,977.4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388,510.7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611,466.69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18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光焊接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 项目进度
号 金额(注 1) 金金额(注 2)

1 泰国华光钎焊材料生产基 24,930.00 19,900.00 - 实施中
地项目(二期)

合计 24,930.00 19,900.00 - -

注1:扣除发行费5,388,510.7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3,611,466.69元。

注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6年3月9日到账,截至2026年3月27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9,005,295.60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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