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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18:34:40 股吧网页版
中微半导: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其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资质条件

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3000001),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25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天健 2024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5.63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4.65亿元。2024年度A、B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5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天健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

2、执业记录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投 华仪电 2024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资 气、东 年3月 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者 海证券 6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电气承担连带责任

、天健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天健已按期履行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组成员勤勉敬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能够较好完成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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