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帝
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05 万股,发行价格为 41.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2,792.4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1,232.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41,560.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全部到位,并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H102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部分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25年5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 存储余额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名称 (万元)
华夏银行股份 模拟芯片产品
1 有限公司南通 13950000001112475 升级及产业化 0
分行 项目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注释:协议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则上市公司为协议甲方,如果由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则上市公司及该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同为协议甲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3950000001112475,截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形式续存,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原则上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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