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源)
本人作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选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源:男,198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电子及计算机工程专业。曾任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南方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研究员;现任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研究员;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出席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出席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高源 6 6 0 0 否 2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依法履行审查与监督职责。通过问询沟通、资料查阅等方式,充分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事项的合规性、必要性,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与履职特长,独立、客观、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团队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工作成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规范执行。在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保证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听取中小投资者的诉求,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等各类会议,及时审阅公司报送的经营资料、财务报告及重大事项文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深入沟通交流,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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