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奇)
本人作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已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江奇:男,198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副主任科员,广州爱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广州润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注册会计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注册会计师,广州辰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州摩特伟希尔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州润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市中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皇派定制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同欣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辰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现任广州润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广州润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州润言咨询有限公
司监事,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臻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6月至 2025 年 5 月,在新益昌任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2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出席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出席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江奇 2 2 0 0 否 1
在任职期间,本人皆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历次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策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也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本人皆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依法履行审查与监督职责。通过问询沟通、资料查阅等方式,充分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事项的合规性、必要性,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与履职特长,独立、客观、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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