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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19:12:03 股吧网页版
信科移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1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6-019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6 年 4 月 30 日,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由孙晓南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 10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股东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提名董事王斌先生投弃权票,弃权原因是无法及时履行完成相关内部表决程序,为审慎起见对本议案予以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分项议案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情况:10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弃权原因:与议案一一致。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10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弃权原因:与议案一一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10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弃权原因:与议案一一致。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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