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1 17:00:07 股吧网页版
普门科技:2025年11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01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编号:2025-014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投资者关系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活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参与单位及

投资者网上提问

人员

时间 2025 年 11 月 20 日(周四)

地点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董事长:刘先成

总经理:胡明龙

接待人员 财务总监:王红

姓名

独立董事:蔡翘梧、杨光辉、邹海燕

董事会秘书:路曼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1、普门科技的股权激励是否已经全部过了生效期,后面不再
有激励了吧?另外,目前公司产能是否利用率很高,否则建议安徽
投资者关系 生产基地的目的又何在?公司怎么看待未来市场的销售增长,是活动主要内 否有更有竞争力的产品推出?

容介绍 答: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会积极结合人才引进情况、公司经营
情况以及市场情况等,综合考虑是否推出新的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安徽和县项目的投资,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华东地区的
产业布局,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提高产品供应能力和订单

响应速度,降低物流成本和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目前公司已经布局的四大板块业务领域有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公司将继续坚持在已有的业务平台上进行技术研发和市场营销的积累和投入,不断根据市场需求推出对终端市场有价值的产品,形成公司独特的竞争优势。

2、请问公司简易发行股份再融资的进展如何了?预计何时启动?本次融资计划主要用于哪方面?

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有效期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以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如启动发行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对子公司深圳普门生物科技进行员工持股后,经营情况如何,是否起到了激励员工,保持队伍稳定的作用?未来还要继续进行股权激励吗?

答:深圳普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家用医美仪器与耗材、家用治疗与康复产品、居家健康监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于普门生物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及普门生物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满足普门生物的资金需求,增强其在消费者健康业务的投入,加快推进其业务发展,同时也为了充分激发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员工的创业激情,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成立由核心骨干员工组成的五个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对普门生物进行增资。目前普门生物的经营情况向好,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激励员工,提升公司价值,与员工共享经营成果。
4、请问公司是否有进一步收购成都安捷畅的计划?

答:后续如有投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请问公司化学发光分析仪在国内外的装机数量现在分别有多少,国内三甲医院装了多少。

答:具体情况请您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

6、祝贺普门最近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奖,这里也想请公司说明一下,公司今年化学发光流水线安装情况,可否披露一下量化数据。

答:目前公司发光流水线的安装情况整体符合预期,具体情况请您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

7、今年或明年,公司还会推出新的股权激励方案吗?

答: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会积极结合人才引进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市场情况等综合考虑是否推出新的股权激励计划。

8、人工智能方向,衷心希望刘董可以像普门创业之初,找准方向带领普门再造出一个新普门!

答:人工智能技术与各行业深度融合是未来的趋势。公司积极拥抱 AI……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