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邹海燕作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邹海燕,博士研究生学历,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文凭、荷兰欧洲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欧洲城市大学(原巴黎城市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DBA);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英国财务会计师、国际会计师、印度成本会计师、注册特许财务策划师。历任广东省财政厅主任科员,香港 KPMG 国际会计师行高级审计员,香港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康元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广东高域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于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香港国际会计师公会、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香港特许秘书公会、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等专业机构和大学担任培训导师;兼任香港理工大学企业发展院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特聘教授。现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大健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2211.HK)、宏光半导体有限公司(06908.HK)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12.SH)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 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报告期内,
本人亲自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与内部规范,恪守勤勉监督义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 渠道,与公司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经营动态,仔细审议每项议案,并对 定期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基于本人的会计专业背景,在审阅过程中重点聚焦 财务数据的合规性、准确性以及会计准则的适用情况,就财务稳健性及财务相 关风险防控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 亲自 其中: 委托 是否连续
姓名 参加董 出席 以通讯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
事会次 次数 方式参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的次数
数 加次数 议
邹海燕 7 7 1 0 0 否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 召集并参加共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研究相关
议案,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就定期报告、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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