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
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
健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审计收费总额人
民币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根据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期间,天健就审计人员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具体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及时且充分的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进行年度报告审计前的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时间安排、年度报告审计要点、年度报告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的审计方法和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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