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以
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本次新增提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成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通过科学决策、有效监督和精准施策,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健发展,有效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产品
和品牌在医疗器械行业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阅了 2025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蔡翘梧、杨光辉、邹海燕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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