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59:02 股吧网页版
固德威: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6-019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7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7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7 人

2025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3,813.21 万元

2025 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33,771.58 万元

2025 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8,197.10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3 家,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944.00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等,同为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截至上年度末为 1,203.41 万元;中证天通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2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证天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勇,200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9 月加入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曾为万顺新材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英,201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 9 月加入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鞠录波,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4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 3 年签署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卢勇、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鞠录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