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负责钜泉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钜泉科技签订《保荐协议》,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钜泉科技业务情
况,对钜泉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钜泉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 4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况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钜泉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钜泉科技及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6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各项承诺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
的各项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保荐机构督促钜泉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保荐机构对钜泉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钜泉科技的内控制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9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保荐机构督促钜泉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