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7:21:23 股吧网页版
钜泉科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后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后根,作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有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后根,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
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获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4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上海商派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深圳旺金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顾问,
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上海领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数传(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领健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FO,2024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 立 董 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 自 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王后根 4 4 1 0 0 否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
工作。出席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专门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作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及时进行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