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
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周
宏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竞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底价”)。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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