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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20:22:00 股吧网页版
安必平: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5-026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本次安必平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睿泓”)(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以下合称为“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1,871,500股,占安必平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其中,诸暨高特佳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1,081,700 股,占安必平总股本的比例为1.16%;重庆高特佳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404,100 股,占安必平总股本的比例为0.43%;杭州高特佳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248,500 股,占安必平总股本的比例为0.27%;杭州睿泓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137,200 股,占安必平总股本的比例为 0.15%;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组织
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
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诸暨高特佳 4,678,385 5.00%

2 重庆高特佳 1,747,571 1.87%

3 杭州高特佳 1,074,760 1.15%

4 杭州睿泓 593,446 0.63%

合计 8,094,162 8.65%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安必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不属于安必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让方诸暨高 特佳、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与王海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 例为 8.73%,属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海蛟为安必平董事。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 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则规定的限制 或者禁止转让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第六条规 定的窗口期。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有足额首发前无权利瑕疵股份可供转 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出让方本次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无 权利瑕疵的股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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