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彭文平先生、吴翔先生和董事王海蛟先生,三名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彭文平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5 年 4 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会第五次会议 11 日 5.《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7.《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8《.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2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5 年 4 月 1.《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议 25 日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5 年 8 月 1.《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3 会第七次会议 11 日 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5 年 10 月 1.《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会第八次会议 24 日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分析与评估,认为该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本职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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