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变
更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电气”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先生、张晓光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解除后,股东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涂从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7,551,280 股股份,通过担任淮安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淮安力达”)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 1,705,00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79%;张晓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795,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39%;相关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
《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涂从欢先生、张晓光先生变更为涂从欢先生一人。
公司股东涂从欢先生、淮安力达、张晓光先生承诺,未来如有减持计划,将在遵循已作出的承诺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书面通知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涂从欢先生、张晓光先生(以下统称“双方”)出
具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告知函》,拟解除此前涂从欢先生、张晓光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解除后,涂从欢先生、张晓光先生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均保持不变,各方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涂从欢先生、张晓光先生变更为涂从欢先生一人。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解除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为保证对公司的合法有效控制、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确保正确经营决策,
促进可持续发展,涂从欢先生、张晓光先生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为保持在公司重大事项上的一致行动,涂从欢先生、张晓光先生于
2020 年 5 月 6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二)》”)(《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原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涂从欢)、乙方(张晓光)在正弦电气重大事项上求同存异,顾及大局和整体利益,在正弦电气的相关决策机制上保持一致行动;
2、对于需要经正弦电气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议案,甲方、乙方应在正弦电气召开审议该等议案的董事会或股东会之前进行预先沟通,并将形成的意见作为双方在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表决的共同、一致意见;
3、若该等事项属于产品技术及研发方面,则涂从欢应根据张晓光对该等事项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4、若该等事项属于采购、销售、生产管理、财务等方面,则张晓光应根据涂从欢对该等事项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5、除了上述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或双方职责均有覆盖的重大决策事项,双方应预先沟通,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如双方经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则双方在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就该等事项进行表决时,均投反对票。
承诺,在公司产品技术及研发、生产经营的战略方向等方面不存在分歧,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情况
公司股东涂从欢先生、张晓光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安排如下:
1、各方同意并确认,原一致行动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一致行动协议中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终止,各方在处理须经正弦电气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时无需再保持一致行动,各方应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正弦电气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地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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