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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8 18:14:20 股吧网页版
正弦电气:公司章程(2025年7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9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44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6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52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3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7
第十一章 附则...... 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正弦电气有限公司
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48857223C。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50 万股,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SINE Electri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70 区润坊路 5 号润智
研发中心 1 栋 8F803

邮政编码:51813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59.77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客户为中心,实现自身价值与客户价值同步成长。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变频调速器、伺服系统的技术
开发、生产、销售、技术维护;电气传动自动化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维护(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自动化和节能改造系统设计、安装、调试;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均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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