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 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正弦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新增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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