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
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
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2 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保荐人已与赛特新材在《持续督导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了解赛特新材经营情况,对赛特新材开展了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2025 年度,赛特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
5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5 年度,赛特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
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2025 年度,保荐人督导赛特新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做出的各项承诺 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人督促赛特新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 保荐人对赛特新材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8 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了核查,赛特新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9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保荐人督促赛特新材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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