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18044 债券简称:赛特转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11 2025/7/14 2025/7/14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5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
借。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67,813,997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60,000 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66,953,997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 16,695,399.7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66,953,997×0.10÷167,813,997≈0.0995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166,953,997×0)÷167,813,997=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995)÷(1+0)=(前收盘价格-0.0995)元/股。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11 2025/7/14 2025/7/1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汪坤明、汪美兰、汪洋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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