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42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4,200.00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11.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388.8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万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44,2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811.20
二、募集资金净额 43,388.8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6,013.83
本年度使用金额 5,841.01
现金管理金额 12,387.24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43
其他-发行费用对应的进项税 36.59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93.3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3.08
注:上表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不含公司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余额。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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