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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4 17:18:42 股吧网页版
凌云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对凌云光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作为正在履行凌云光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张军锋、李剑平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张军锋、陈益达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并复印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抽样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
件;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资料;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凌云光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经核查,凌云光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本持续督导期间,凌云光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凌云光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凌云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并抽取了部分资金使用凭证,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核对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同、凭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三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核查了凌云光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融资与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凌云光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部分重大销售、采购合同及访谈了公司管理层,并通过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经核查,公司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绩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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