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的 审 核 问 询 函 的
回复
天职业字[2026]14273-2 号
目 录
关 于 深 圳 市 路 维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的 审 核 问 询 函 的 回 复 1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6]14273-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2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发行人会计师”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公司”或“发行人”)的会计师,已会同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反馈意见中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如下:
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以下所
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公司回复贵所问询函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000.00万元,用于投资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投资建设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光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本次募投项目为一期项目。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产品的市场需求、竞争情况、公司现有及新增产能、平板显示掩膜版产能利用率、下游客户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产能消化的合理性,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2)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光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的整体规划与资金安排,本次募投项目是否能与其他建设规划明确区分;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3)结合发行人资金缺口、经营性现金流、债务结构及未来支出计划、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请申报会计师核查问题(3)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
【发行人说明】
(1)结合发行人资金缺口、经营性现金流、债务结构及未来支出计划、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回复】
一、发行人资金缺口、经营性现金流、未来支出计划等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的现有货币资金用途、未来期间经营性净现金流入、最低现金保有量、未来期间的投资需求、未来期间现金分红等情况,公司目前的资金缺口为139,577.74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① 70,629.33
其中:历次募投项目存放的专项资金等用途受限资金② 15,800.72
可自由支配资金③=①-② 54,828.62
项目 金额(万元)
最低现金保有量(报告期末)④ 24,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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