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9:57:22 股吧网页版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0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984,299.40 元,截至2025 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8,376,501.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3,348,69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833,118股后股本数为192,515,57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006,230.8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6%,其中本次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为100%。本年度
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以现金分红与回购金额合计77,006,230.80元,占本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7,006,230.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6%。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833,11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2026年3月31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7,006,230.80 57,635,589.00 44,989,020.6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984,299.40 190,862,198.71 148,801,031.80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38,376,501.53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79,630,840.44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97,215,843.3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