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洲)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维光电”)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 2025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
杨洲,男,出生于 1976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汇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金麦粒创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尽职勤勉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具体
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杨洲 13 13 8 0 0 否 3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为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应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4 0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和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召开提
名委员会。本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对各项应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汇报,检查了公司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审核公司 2025 年度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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