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5 年 3 月修订)》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等相关规定,负责路维光电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协议内容做
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
3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
4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等事项。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
5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工作。其中,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 2025 年上半年募
集资金现场核查,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
9 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年度现场检查。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取消监事会之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
前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董事、取消监事会之前的监事、高级管理
6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机构督促路维光电依照相关规定健
7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董事会以及董事、取消监事会前的监事 治理制度。
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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