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9 20:34:00 股吧网页版
汇成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昆)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勤勉、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应有作用。

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杨辉先生、蔺智挺先生和我,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当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罗昆(召集人)、杨辉、朱景懿

提名委员会委员:蔺智挺(召集人)、杨辉、洪伟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杨辉(召集人)、罗昆、沈建纬

战略委员会委员:郑瑞俊(召集人)、沈建纬、蔺智挺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昆,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6月至2017年7月,任安徽建筑大学副科长;2017年8月至2024年12月,历任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研究生导师;2024年12月至今,任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5月至今,任汇成股份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 会情况

董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缺席

姓名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

罗昆 7 7 3 0 0 否 3

此外,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2025年度,公司未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当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我在审议提交董事 会以及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董事 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 每项议案,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我充分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 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1月,本人详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2024年度 审计计划沟通函,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充分沟通,以保障审计工作的顺 利开展与监督职责的有效履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前, 本人对关键审计事项、项目质量复核等事项与审计项目组进行了 充分沟通。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我对改聘原因、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情况、审计收费作了充分调查。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保持沟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