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蔺智挺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勤勉履职,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发挥自身在集成电路领域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5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杨辉先生、罗昆先生和我。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蔺智挺,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后;2011年10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安徽大学电子信息
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安徽大学集 成电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6月至今,任汇成股份独 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 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 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参加股东
独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董事
应出席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姓名 出席次数
次数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
蔺智
7 7 4 0 0 否 3
挺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在报告期内 不存在需要召开会议的情形。
2025年度,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 分发挥在集成电路领域以及产学研方面的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召 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 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 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 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促进董事会决策的规范性、科学 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对2025 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审议 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少量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未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治理层成员按照履职要求参加与公司 内审部及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进行的各项沟通活动。在年审期间 详细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计划书和沟通函;通过询问公 司内审部的形式了解公司年度和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 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落实内部控
制和内部审计各项工作。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2025年度,我参与了公司为广大投资者举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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